宣統帝退位詔書




宣統帝退位詔書》是由清朝最後一位君主、同時也是中國自秦始皇創立皇帝制度以來的最後一位被承认的皇帝宣統帝溥仪於1912年2月12日(宣統三年十二月廿五)所頒布的退位詔書,标志着大清帝國統治歷史之终结,也同时标志着在中国实行了2000多年的帝制宣告结束。計自努尔哈赤建後金國,至溥儀退位,國祚長達296年;若自順治帝清兵入關起算,則為268年。


1911年10月武昌起義之後,辛亥革命爆發,湘、晉、贛、秦等行省相繼追隨革命,滿族大臣蔭昌鎮壓革命,但由於北洋軍皆袁世凱舊部,不易指揮,所以戰鬥失效。清廷命蔭昌署理陸軍大臣,以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征討革命軍,袁世凱率北洋第一軍總統官馮國璋、北洋第二軍總統官段祺瑞奉命出征,但袁世凱權衡利弊,上台後採取剿撫兼施的策略,進而準備和革命黨談判,经过南北议和,袁世凱獲得黃興保證,將由自己擔任大總統,清室优待条件基本达成,但清朝核心內部依然糾葛,北洋军將領段祺瑞在袁世凱授意之下,與四十九名文武大員發了《北洋五十將乞共和電》[1],又接連通電[1]脅迫。當時溥儀年僅6歲,無行為能力,由隆裕皇太后臨朝稱制。另外,隆裕皇太后又頒布兩個相關詔書。




宣統帝退位诏书




目录






  • 1 起草人


  • 2 相关文献


  • 3 参考文献


  • 4 外部链接


  • 5 参见





起草人


有说退位詔書起草人為張謇;但究竟何人执笔起草,一直未有定论。1912年2月22日,《申报》标题为《清后颁诏逊位时之伤心语》的报道:“此次宣布共和,清谕係由前清学部次官张元奇拟稿,由徐世昌删订润色,于廿五日早九鐘前清后升养心殿後,由袁世凯君进呈。清后阅未终篇已泪如雨下,随交世续、徐世昌盖用御宝。”[2]



相关文献


溥仪一生的退位詔書共有3道,兩道是以大清皇帝身份頒布,除了1912年第一道退位詔書外,溥儀於1917年的辮軍復辟失敗後,也頒布退位詔書。


1945年蘇聯入侵滿洲,溥仪也曾以大满洲帝国康德皇帝身份頒布退位詔書。



参考文献





  1. ^ 1.01.1 1925年12月30日,北洋军阀皖系将领徐树铮于廊坊车站遭冯玉祥仇杀. 


  2. ^ 张耀杰. 张耀杰:是谁起草了清帝逊位诏书. 人民网,原载于《文史参考》2012年第4期(2月下). 2012年2月14日 [2012-03-02] (中文(简体)‎).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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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清室退位詔書




参见




  • 清室优待条件

  • 辛亥革命

  • 北洋五十將乞共和電

  • 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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