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特別行政區




















































海南特別行政區
瓊崖特別區


 中華民國的特別行政區









1949年-1950年





瓊國旗





瓊位置



首府

海口市

歷史

 - 瓊崖特別區改制

1949年
 - 廢除

1950年

面積
 - 1949
32,198 km²

人口
 - 1949估計
2,120,000 
     人口密度
65.8 /km² 

貨幣

邊幣
法幣
人民幣

現隸屬於

海南省


海南特別行政區,簡稱為「」,是中華民國在海南島和南海諸島全境設置的特別行政區,其管轄範圍與當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南省大致相同。




目录






  • 1 名稱由來


  • 2 管轄範圍


  • 3 地理


  • 4 人口


  • 5 歷史沿革


    • 5.1 軍閥割據


    • 5.2 南京國府時期及預備建省


    • 5.3 第二次國共內戰


    • 5.4 進駐南海諸島




  • 6 行政區劃


    • 6.1 省、縣之間的行政區


      • 6.1.1 行政督察區




    • 6.2 縣級行政區


    • 6.3 行政區劃年表




  • 7 政府體制


    • 7.1 首府


    • 7.2 特區行政機構


    • 7.3 歷任行政長官




  • 8 注释


  • 9 参考文献


    • 9.1 引用


    • 9.2 来源




  • 10 外部連結


  • 11 周邊地區


    • 11.1 北洋政府時期


    • 11.2 國民政府時期(二戰前)


    • 11.3 中华民国政府時期(遷台前)




  • 12 参见





名稱由來


海南古稱珠崖,俗稱瓊州,又名瓊崖。或云因地處中國最南端,隔瓊州海峽,而與雷州半島相望,故有人稱雷州為「海北」,瓊州為「海南」。



管轄範圍


全區大抵為今海南省全境,包括海南島及南海諸島(東、中、西、南沙)。面積約為32,198平方公里。隔海相望的省份為廣東省,鄰國為越南、南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汶萊、菲律賓。



地理


海南島為中華民國在1945到1950年實際控制的第二大島,島中部的黎田山和東南部的五指山均為東北至西南走向的山地,境內的南渡江、昌化江、萬泉河等都發源於這些山脈,形成放射狀水系。環島海岸線長1528公里。海南特區的管轄範圍,除了海南島外,還有周圍島嶼,及南海諸島的東沙、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島的島嶼、沙洲、暗沙、暗礁、暗灘及其海域。



人口


據統計,民國十七年(1928年),海南人口約為219萬人。民國36年(1947年),約為212萬人[1]


據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於民國七十九年(1990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臺閩地區籍貫為海南特區的人數為1萬0379人,佔非臺灣省籍269萬4917人口當中的0.38%[2]



歷史沿革



軍閥割據


宣統三年(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後,各省紛紛嚮應,宣佈獨立。11月9日,廣東宣佈獨立,次日成立廣東軍政府,胡漢民為推舉為都督,陳炯明為副都督。瓊崖兵備道劉永滇聞風向義,宣佈獨立,自稱臨時都督,改瓊崖道署為都督府。下剪髮令,以示歸順革命之意。


民國初年,頻年戰亂,政無常主,由於廣東政局的頻繁變化,使孤懸南海的海南島也深受影響。民國五年(1916年)10月,龍濟光被滇桂護國軍和廣東民軍擊敗,退守海南島,管治直至民國7年(1918年)。之後桂系軍閥沈鴻英(1919-1920年)和滇系部將李根源(1920年)先後統治海南島。


民國十年(1921年)1月,鄧本殷率部隊打敗舊桂系的瓊崖駐軍團長何福昌,進佔海南島,直至民國十五年(1926年)1月被國民革命軍張發奎部和陳濟棠部聯合打敗,撤出海南島,結束對海南島近5年的管治。



南京國府時期及預備建省


海南在明清時期一直歸廣東省管轄,光緒十三年(1887年),張之洞親臨海南視察,並同岑春煊提議將海南島改設行省,但不為清廷所重視而告吹。至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時期,方獲升格為省之機會。先是胡漢民、孫科提議設立瓊崖特別區,並於民國廿年(1931年)12月7日,國民政府國務會議決議:劃廣東省瓊崖全屬為特別行政區,直隸國民政府,設行政長官,並任命伍朝樞為行政長官[3]。伍朝樞於民國廿一年(1932年)3月1日就任瓊崖特別區行政長官;4月16日,在海口設立瓊崖特別區長官公署臨時辦事處,以瓊崖原有13縣及西沙群島為管轄範圍[4],5月27日,西南政務委員會修正公布的《修正瓊崖特別區政府組織條例》,惟因國內政局突變,影響所及,又陳濟棠暗中阻撓,改建事宜未能實施。


抗戰時期,日軍佔領廣州後,為了切斷國軍在華南的海上交通線,決定攻佔海南島。國軍只有兩個保安團駐守在此。民國廿八年(1939年)2月10日,日軍板垣師團主力在海南島北部天尾港登陸,海口、瓊山當日陷落。另一路日軍於14日同時在崖縣、榆林、三亞灣登陸並在當日陷落,國軍退入山區,日軍侵佔了全島。同年,法國軍隊被驅逐出南海諸島。


抗戰勝利後,由國軍第46軍接收海南島,並派遣人員赴南海諸島,執行進駐接收任務,並成立管理處,結束了日本7年來的佔領。民國36年(1947年)8月,行政院院務會決議通過以瓊崖改為海南特別行政區,隸屬行政院。9月13日,行政院將三十年代命名的南沙群島改名為中沙群島,團沙群岛改名為南沙群島。內政部編制《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於11月正式公布[5]


民國38年(1949年)4月,海南特別行政區(簡稱「海南特區」)正式成立,省會設於海口市、下轄1市16縣。同年6月《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公布,海南特區管轄海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及其他附屬島嶼,同年6月6日,由總統明令公佈《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及《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這兩份法律,並在海口成立建省籌備委員會,籌謀進行改省事宜。民國39年(1950年)1月,海南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公署設在榆林要塞司令部中。



第二次國共內戰



中共在海南島活所屬的「廣東省第十四統率區民眾抗日自衛團獨立隊」,於1944年秋改編為「廣東省瓊崖抗日遊擊隊獨立縱隊」(簡稱瓊崖縱隊),由馮白駒領導,佔領了全島近五分之三的地區,隊伍發展到7,000人。抗戰勝利後,國軍進駐海南島,瓊崖縱隊發展暫時受到壓制。但韓練成被任命海南島防衛司令官,暗中執行周恩來的指示,保護瓊崖縱隊。及國軍第四十六軍於1946年9月撤離海南島後,瓊崖縱隊迅速發展,佔領了全島四成的地區。1947年4月,佔領了以五指山為中心的海南島中部山區。到1949年時,瓊崖縱隊已經有軍隊2萬人。其力量已經足以和島內國軍相抗衡。


國共內戰末期,解放軍佔領廣東後,國軍殘部計8萬餘人湧進海南島,加上原守島部隊共計10萬人,薛岳將其整編成19個師。蔣中正派出20餘架飛機,和中華民國海軍第三艦隊50餘艘美式艦艇,增援薛岳防衛海南,並將第三艦隊司令部也設在島上,企圖以陸海空三軍建立立體防禦,長期固守,作為日後反攻大陸的跳板。


1950年3月,解放軍第四野戰軍利用帆船順利渡過瓊州海峽,在由馮白駒率領的瓊崖縱隊傾巢而出接應下,順利登陸。薛岳急調第三十二軍、第六十二軍等部5個師在瓊北美亭地區向登陸部隊反撲,試圖在美亭將解放軍一舉殲滅。但是解放軍的後援部隊即時趕來,大敗國軍。薛岳被迫下令撤退,並且逃往臺灣,李彌則返回緬甸北部。4月23日,解放軍佔領海口市。隨後,解放軍的後續部隊陸續渡海與先遣部隊會合,向國軍餘部猛攻,相繼佔領了榆林、三亞等主要城市,國軍倉皇撤離海南,先後載運官兵、傷患、軍眷共76237人,前往台灣。5月1日,海南島全境由解放軍佔領,改置為瓊崖專區,併入廣東省,海南特區政府機構徹底垮台。


1972年3月7日,立法院通過停止適用《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兩份法律,同年3月18日公布。2003年5月13日廢止這兩份法律,同年5月28日公布。



進駐南海諸島




1950年,海南戰役,中國人民解放軍攻占中華民國政府位於海南的行署(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海口警備司令部)。


民國34年(1945年)戰後,先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管轄南海諸島,12月12日,中華民國政府設立管理處隸屬廣東省政府管轄。民國35年(1946年)10月5日,法國Chevreud號侵入並登陸南沙群島南威島和太平島,在島上建立石碑,當時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提出抗議,並與法方決定於該月及翌年1月4日進行談判,但因越南戰爭緊張,法國自動放棄談判。11月24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派遣海軍「中業號」、「永興號」、「太平號」、「中建號」等四艘軍艦,由指揮官林遵、姚汝鈺率領南下,並有內政及陸海空各部代表隨往視察,會同海軍在廣州出發,赴西沙、南沙進駐接收,豎立起石碑並舉行接收和升旗典禮。設立「西沙群島管理處」及「南沙群島管理處」,由海軍管轄。民國39年(1950年)5月,解放軍攻陷海南島。國軍在撤離海南島的同時,駐守南沙及西沙的國軍一齊撤離,僅保留東沙群島的駐軍。解放軍於5月13日進駐西沙的永興島;菲律賓民間人士則佔領了包括南沙太平島在內的9座島礁,大肆盜採磷礦。民國45年(1956年),中華民國政府先後派出海軍立威部隊、威遠部隊和寧遠部隊三次「威力偵巡」宣示領土主權,驅離南沙群島的菲律賓人員,派遣海軍陸戰隊戍守太平島。6月5日,成立「東沙守備區」及「南沙守備區」,隸屬海軍司令部。


民國68年(1979年)2月16日,行政院核定高雄市成立管理委員會,由高雄市旗津區代管原屬海南特區的東沙島及南沙太平島,並設立「漁業工作站」。7月,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延續代管東沙群島與南沙太平島。



行政區劃



省、縣之間的行政區



行政督察區


民國38年(1949年)陳濟棠就任後,於6月將海南特區全境劃分為三個行政督察區,各設立督察專員。同年8月,撤銷所有的行政區公署,改置三個保安師[6]



  • 第一區,專署駐樂會縣嘉積鎮,轄樂會、瓊山、文昌、定安、瓊東、萬寧6縣。

  • 第二區,專署初駐澄邁縣金江鎮,後移駐臨高縣,轄澄邁、臨高、儋縣、昌江、白沙5縣。

  • 第三區,專署駐崖縣榆林,轄崖縣、陵水、感恩、保亭、樂東5縣。



縣級行政區


民國初期北洋政府時代,全境屬廣東省瓊崖道管轄,轄13縣。到了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則改劃為廣東省第九行政督察區,並新置樂東、保亭、白沙3縣。民國35年(1946年)11月,在南海諸島成立西沙群島管理處及南沙群島管理處,歸屬海軍管轄。民國38年(1949年)4月置海口市。在解放軍攻佔海南島前夕,全區共轄有1市、16縣。一說包含榆林市[7]及4管理處[8],但現存相關資料缺乏。民國77年(1988年)7月,行政院公布《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為各省縣市編定代碼,該法規於民國94年(2005年)10月停用。海南特區各縣、市沿革情況如下:




































































































































































































海南特別行政區
行政督察區
專署駐地
代碼
縣等級
縣市 駐地(2012年12月)
北洋時期
沿革
特區政府直轄

36001

不適用

海口市
今海口市美蘭區
(廣東省瓊崖道)
海南特區省會,民國38年(1949年)4月析瓊山縣海口鎮置。
36002

未定

瓊山縣
今海口市瓊山區府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瓊州府附郭瓊縣,民國元年(1912年)裁府留縣並改名。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03

未定

澄邁縣
今澄邁縣駐地金江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04

未定

定安縣
今定安縣駐地定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05

未定

文昌縣
今文昌市駐地文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06

未定

瓊東縣
今瓊海市駐地嘉積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會同縣,因與湖南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1月改名。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07

未定

樂會縣
樂城(今瓊海市南博敖鎮樂城村)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年4月改屬海南特區。
36008

未定

萬寧縣
萬州(今萬寧市駐地萬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萬縣,因與四川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宋紹興年間置萬寧縣於此,故名[9]。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屬海南特區。
36009

未定

陵水縣
今陵水黎族自治縣駐地椰林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屬海南特區。
36010

未定

崖縣
今三亞市西北崖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崖州直隸州,民國元年(1912年)撤州設縣。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屬海南特區。
36011

未定

臨高縣
今臨高縣駐地臨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12

未定

儋縣
(今儋州市西北新州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儋州,民國元年(1912年)撤州設縣。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13

未定

昌江縣
今昌江黎族自治縣西南昌化鎮
廣東省瓊崖道
清代為昌化縣,因與浙江省縣名重名,民國3年(1914年)1月改名。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14

未定

感恩縣
今東方市南感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15

未定

樂東縣
抱由峒(今樂東黎族自治縣駐地抱由鎮)
(廣東省瓊崖道)
民國24年(1935年)6月析昌江縣屬七叉,感恩縣屬東方、馬隆、雞叨、峨叉,峨逆、抱由峒、田中、峨溝峒,崖縣樂安、多澗峒、抱善峒、抱扛峒、龍鼻潭寨、多港峒、頭塘、萬沖峒、番陽峒等3縣境內的黎族區置[10],定縣名為「樂安縣」。因與江西省屬樂安縣同名,9月改名「樂東縣」,國民政府准予備案[11]。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16

未定

保亭縣
寶亭(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駐地保城鎮)
(廣東省瓊崖道)
民國24年(1935年)6月析崖縣之不打、六羅、首弓、三弓、抱龍峒、同甲峒、水滿峒,陵水縣之保亭(原設有黎務局)、五弓、六弓、七弓、鳥牙峒、嶺門團、白石團、五指山、七指山、分界嶺、吊羅山,萬寧縣之稅司、南橋、西峒、北峒,樂會縣之竹根峒、太平峒、茄槽峒、合水團,定安縣之船埠,南引團、加冬團、母瑞山等5縣境內之黎族區置[12]。明置寶停營於此,由此音轉為保亭,故名。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36017

未定

白沙縣
牙七(今白沙黎族自治縣駐地牙叉鎮)
(廣東省瓊崖道)
民國24年(1935年)6月析儋縣之雅叉峒、白沙峒、元門峒、龍頭峒、炳邦,昌江縣之霸王峒、烏烈、大坡、保平、馮虛峒,感恩縣之吳什峒,陵水縣之南流峒、十萬峒,定安縣之新市、營根鋪、加釵峒、小水峒、思河圖,崖縣之紅毛上峒、紅毛下峒、道栽、紅茂村,瓊山縣之加錄峒、淋灣峒等7縣境內之黎族區置[13]。清初置薄沙營於此,由此音轉為白沙,故名。屬廣東省。民國38年(1949年)4月劃屬海南特區。
不明確


未定

不適用

榆林市
今三亞市城區榆林
(廣東省瓊崖道)
原屬崖縣,民國38年(1949年)4月海南特區成立後設置,計劃開闢為國際商港,令第三區專員邱岳宋負責[14]。實際是否正式成立,不明。
附錄:
海軍直轄地區


不適用

不適用

東沙島管理處
今南海諸島東沙群島東沙島

民國35年(1946年)9月設「東沙管理處」。至民國45年(1956年)6月改管理處為東沙守備區指揮部[15][16]

不適用

不適用

今南海諸島中沙群島

具體設置年代及名稱不明。

不適用

不適用

西沙群島管理處
今南海諸島西沙群島永興島

民國35年(1946年)11月,國民政府派出派出會同海軍接收西沙後,於24日設立「西沙群島管理處」,指派海軍參謀張君然為第一任管理處主任,隸屬廣東省管轄[17]。民國36年(1947年)5月國民政府行政院正式命令海軍暫時代管[18]

不適用

不適用

南沙群島管理處
今南海諸島南沙群島太平島

民國34年(1945年)12月12日設立「南沙管理處」,隸屬廣東省政府管轄。民國35年(1946年)12月,國民政府派出派出會同海軍接收西沙後,於12日設立「南沙群島管理處」,指派海軍參謀彭運生為管理處主任,隸屬廣東省管轄[19]。民國36年(1947年)5月國民政府行政院正式命令海軍暫時代管[20]


行政區劃年表
























海南特區行政區劃年表
說明:「?」表示不能確定其發生年份或月份,故放於最有可能的一年內,詳見注釋。
西元 民國紀元 其他 行政區劃變更
1949年
民國38年
16
1




  • 廣東省瓊山縣來隸(4月)

  • 廣東省澄邁縣來隸(4月)

  • 廣東省定安縣來隸(4月)

  • 廣東省文昌縣來隸(4月)

  • 廣東省瓊東縣來隸(4月)

  • 廣東省樂會縣來隸(4月)

  • 廣東省萬寧縣來隸(4月)

  • 廣東省陵水縣來隸(4月)

  • 廣東省崖縣來隸(4月)

  • 廣東省臨高縣來隸(4月)

  • 廣東省儋縣來隸(4月)

  • 廣東省昌江縣來隸(4月)

  • 廣東省感恩縣來隸(4月)

  • 廣東省樂東縣來隸(4月)

  • 廣東省保亭縣來隸(4月)

  • 廣東省白沙縣來隸(4月)

  • 析瓊山縣置海口市(4月)

  • 析崖縣置榆林市(?)[註 1]




政府體制




首府


民國38年(1949年)4月,海南特別行政區成立,首府設於海口市。在今海南省海口市。



特區行政機構


民國21年(1932年)5月27日,西南政務委員會修正公佈《瓊崖特別區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設特別區長官,簡任,直隸於國民政府[21],但未能實現。


抗戰勝利後,又有建省之議。民國36年(1947年)8月,行政院院務會議決設立海南特區,直隸於行政院。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4月正式成立;6月公佈《海南特區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最高行政組織為行政長官公署,設行政長官1人,秘書長1人,專門委員3人至5人。下設秘書、民政、教育、建設、財政、警務6處,主計、人事2室。各處各設秘書1人或2人,科長2人至4人,科員10人至20人,辦事員5人至10人。各室各設主任1人,科員3人至5人,辦事員1人或2人。同日又公布《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組織條例》[22],設海南建省籌備委員會於長官公署內。陳濟棠兼主任委員,公署各處長為當然委員。加聘海南籍黨政軍知名人士為委員,但不給薪。設秘書長1人,專任;辦事員若干,調任,掌理召集開會、整理提案、記錄等事務。年冬,長官公署改組,增設行政副長官。民國39年(1950年)隨著國軍撤離海南島而自然消亡。



歷任行政長官


瓊崖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伍朝樞(1932年)

海南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 張發奎(未到任)


  • 李漢魂(未到任)


  • 陳濟棠(1949年4月 - 1950年5月)



注释




  1. ^ 實際是否正式成立,不明。



参考文献



引用





  1. ^ 海南特區人口來源參考:海南特別行政區建制經過————評敘新置樂東、保亭、白沙三縣史實。


  2. ^ 行政院戶口普查處編. 中華民國79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 臺北市: 行政院戶口普查處. 1992


  3. ^ 國民政府第461號訓令,刊於民國21年1月10日,廣東省政府公報第176期


  4. ^ 廣東省政府公報民國廿一年4月10日第183期,暨同年4月20日第185期


  5. ^ (根據張君然回憶整理)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6. ^ 行政督察區月份參考:海南解放的前夜:長官走馬燈經濟接收變劫收;各區轄縣參考:李勃著,《海南島歷代建置沿革考》,海南出版社/南方出版社,第487頁。


  7. ^ 榆林市見李勃:《海南島歷代建置沿革考》,海南出版社/南方出版社,第487-488頁。


  8. ^ 4管理處見海南特別行政區建制經過————評敘新置樂東、保亭、白沙三縣史實。


  9. ^ 《內務部改定各省重複縣名及存廢理由清單》。


  10. ^ 《國民政府公報》第1951號,民國25年1月22日,第11頁;《廣東省政府公報》第294期,民國24年4月25日,銓字第419號訓令。


  11. ^ 《廣東省政府公報》第307期,民國24年9月21日,銓字第1076號訓令。


  12. ^ 《國民政府公報》第1951號,民國25年1月22日,第11頁;《廣東省政府公報》第294期,民國24年4月25日,銓字第419號訓令。


  13. ^ 《國民政府公報》第1951號,民國25年1月22日,第11頁;《廣東省政府公報》第294期,民國24年4月25日,銓字第419號訓令。


  14. ^ 李勃:《海南島歷代建置沿革考》,海南出版社/南方出版社,第488頁。


  15. ^ 見《東沙碑文》及「我國東沙島的歷史 與地理人文簡介」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3-02-22.。


  16. ^ 東沙島之大事紀[永久失效連結]


  17. ^ 朱偉民撰〈中國收復西南沙群島經過〉,載於民國84年《傳記文學》第66卷第4期第48-50頁。


  18. ^ 1946年中華民國武裝力量收復西沙、南沙群島歷程(組圖)[永久失效連結]


  19. ^ 南沙群島-歷史背景


  20. ^ 1946年中華民國武裝力量收復西沙、南沙群島歷程(組圖)[永久失效連結]


  21. ^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國民黨政府政治制度檔案史料選編》下冊,第331頁。


  22. ^ 《總統府公報》第228號,民國38年6月13日,第9冊。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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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


  • 鄭寶恆 著:《民國時期政區沿革》,湖北教育出版社. ISBN 9787535126610.

  • 傅林祥、鄭寶恆 著:《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復旦大學出版社. ISBN 9787309056044.


  • 國史館地理志編纂委員會 編:《中華民國史地理志》,中華民國國史館. ISBN 9579042020.

  • 李勃 著:《海南島歷代建置沿革考》,海南出版社/南方出版社. ISBN 9787544326612.


地圖


  •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測量署 編:《中華民國分省地圖》(1970年版),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



外部連結







  • 王豐的民國傳記博客

  • 洪定國的地理資料庫 - 大地耕者 - 網易博客



周邊地區



北洋政府時期



























國民政府時期(二戰前)



























中华民国政府時期(遷台前)



























参见




  • 琼崖道、琼崖专区、海南行政区、海南省、海南经济特区

  • 特別行政區 (中華民國)

  • 保安團







前任: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琼崖特別區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海南特別行政區
1949年-1950年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琼崖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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