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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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内职务,实为县级行政区的“一把手”,权力较大,在社会实际生活中高于县长。
-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县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的县级地方组织(委员会)负责人,任期为五年。
- 县委书记的职责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善于团结好委员会中一班人;抓好党风建设,督促、检查党的各项工作等。
- 县委书记同时还是党的县级委员会委员和常委。
- 各级党组织的书记和委员之间是平等的同志关系,重大问题由委员会通过表决决定。
参见
- 县委
- 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