娈童
孌童的本義是美少年,義近於現代網路流行詞的小鮮肉。「孌」是容貌美好的意思。在史書裡往往特指提供男性顯貴性服務的年輕貌美男子[來源請求],並成為男同性戀文化的概念之一。[來源請求]
目录
1 歷史
2 發音
3 參見
4 參考文獻
歷史
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中稱“雜說孌童始黃帝”的男童或少年,梁简文帝有《娈童》诗:“娈童娇丽质,践童复超瑕。羽帐晨香满,珠帘夕漏赊;翠被含鸳色,雕床镂象牙。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北史·齐本纪·废帝纪》里,国子助教许散愁自称:“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娈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简策,不知老之将至。”
明朝淫狎娈童的風氣轉盛。明武宗南幸至杨文襄家,有歌童侍焉,帝问其名,歌童回答說是杨芝;帝赐名曰“羊脂玉”,命从驾北上[1]。臧晉叔因與紅衣娈童相狎而被罷官[2],張岱《西湖七月半》描寫當時的社會風氣“亦船亦樓,名娃閨秀,攜及童孌,笑啼雜之,環坐露台,左右盼望,身在月下而實不看月者”。李漁《肉蒲團》內記家童書笥、劍鞘,「兩個人物都一樣妖姣,姿色都與標緻婦人一般。」沈德符认为晚明的男色风气是“盛于江南而渐染至中原”[3]。是以明人多称男风为「南风」,有时亦称男妓卖淫场所为「南院」。
清代淫狎娈童的风气更盛,沒有禁忌,幾乎是公開同性性行為。《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三》:“有书生嬖一娈童,相爱如夫妇,鄭板橋的小童王鳳性敏貌美、深得鄭板橋喜愛,優伶王稼長得「妖豔絕世,舉國趨之若狂」,但最終卻遭御史李森先以「淫縱不法」罪打死。”张程《衙门口:为官中国千年史》:“在清朝,狎妓是严禁的,但‘狎优’可以通融,官吏可以招伶人陪酒唱曲。于是乎,优伶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妓女的角色。他们大多为年少者,多在20岁以下,15歲以上[4][5]。也称为娈童、优童、歌童等。因为优伶相貌清秀、酷似姑娘,故称像姑,俗称兔子。”
娈童的風氣多半與大明律、大清律對於官員及官員子弟狎妓嚴懲有關,單身赴任的明清官員和京中留守的八旗子弟,為規避刑罰,變相取樂的一種方式,其中有相當部分從事性交易。[來源請求]
發音
廣州話中:以香港語言學學會粵語審音配詞字庫為依據,「孌」的標準發音是「聯5」(以l-聲母讀出「暖」的發音),它的發音並不是「聯2」(「戀」的發音)。
連橫《台灣語典》:孌童曰貓(niau)。
普通話中:「孌」的拼音分別是「luán」和「liàn」,注音分別是「ㄌㄨㄢˊ」和「ㄌㄧㄢˋ」。
參見
- 男男商业性行为
參考文獻
^ 李翊《戒庵老人漫笔》、史梦兰《全史宫词》
^ 《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臧博士懋循》,第46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 《万历野获编》卷二四《男色之靡》,第622页。
^ 張翰《周小史》:翩翩周生,婉孌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東。
^ 《龍陽逸史》:大凡做小官的,年紀在十五六歲,正是行運時,到了十八九歲,看看時運退將下來,須要打點個回頭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