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宪法
马来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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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宪法》(馬來語:Perlembagaan Malaysia,英语:Constitution of Malaysia)包含了183條条文,是马来西亚的最高法律,它的官方名称为《马来西亚联邦宪法》(馬來語: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Malaysia)。这部宪法的最初原型是来自1948年马来亚联合邦条约和1957年独立宪法。
内容
马来西亚遵循的法律体系为英美法系(普通法),宪法主要有14个章节:
- 纲要
- 基本自由
- 公民权
- 联邦政府的权利
- 州政府的权利
- 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关系
- 财务条文
- 选举条文
- 司法制度
- 公共事务
- 紧急时期条文
- 一般和杂项
- 临时和过渡条文
- 统治者的附加权利
参见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含2006年修正)
- 英语版维基文库 - 马来西亚宪法(Constitution of Malaysia)
- 马来语版维基文库 - 马来西亚宪法(Perlembagaan Persekutuan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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