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或跨国婚姻,是指两个不同国籍的人所缔结的婚姻。
与普通婚姻相比,涉外婚姻首先面临的是法律问题。各国婚姻法不尽相同,结婚双方需面对不同的法律问题。在一国缔结的婚姻关系,并不一定会获得另一国法律的认可。
目录
1 跨国婚姻中的多重配偶
2 跨国婚姻中的同性婚姻
3 外籍配偶的情況
4 新娘外流最严重的国家
5 參見
跨国婚姻中的多重配偶
國籍屬多配偶制合法国家的一方,在一夫一妻制国家与该国異性缔结婚姻,又在本国法律的许可下,早已或再次缔结婚姻。如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父亲老巴拉克·奧巴馬。
即使婚姻中的双方皆来自只承认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国家,亦可造成事实上的多重配偶婚姻。中国疯狂英语的创始人李阳在2000年与中国籍妻子林某复婚,2005年又与美国籍女子李金在美国领取结婚证书,并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公证认证。直到2006年,李阳才与中国籍妻子林某离婚。
跨国婚姻中的同性婚姻
外籍配偶的情況
- 外籍配偶 (台灣)
- 郵購新娘
新娘外流最严重的国家
以下数据根据联合国妇女署2013年相关统计数据整理而成。
因数据源收集能力限制,仅有63个国家被列入统计行列。
括号内,为一国涉外婚姻中的该国女性“外嫁”别国男性比值,比值大则说明该国的涉外婚姻多为外国男子娶该国女子:
- “外嫁”比率极高:尼日尔(99%)、莫桑比克(97%)、马达加斯加(94%)、马拉维(91%)
- “外嫁”比率高:喀麦隆(87%)、塔吉克斯坦(85%)、肯尼亚(85%)、印度(84%)、赞比亚(81%)、越南(81%)
- “外嫁”比率较高:菲律宾(77%)、洪都拉斯(76%)、乌兹别克斯坦(76%)、加纳(75%)、格鲁吉亚(73%)、巴基斯坦(73%)、印尼(73%)、马来西亚(72%)、乌克兰(70%)、泰国(70%)、波黑(70%)
參見
- 異族通婚
- 異族戀
- 異國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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