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 |
主要官员 | |
秘书长 | 肖 捷(国务委员兼,兼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 |
---|---|
副秘书长(7/9) | 丁学东(正部长级)、 丁向阳、 舒晓琴、 孟 扬、 彭树杰、 李宝荣、 陆俊华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1]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组织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七条)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8年) |
编制人数 | 519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国务院党组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国务院机关党组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中南海西门) |
邮政编码 | 100017 |
国家信访局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 |
通信地址 | 在信封上注明“国家信访局收”即可[2] |
邮政编码 | 100017 |
电话号码 | +86 (0)10 68015310(有关信访事项自动应答提示电话) |
官方链接 | 国家信访局 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现受理三农和社会保障方面网上投诉)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永定门西街甲一号 |
邮政编码 | 100050 |
电话号码 | +86 (0)10 63035987 |
官方链接 | 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 国家信访局:公民信访注意事项(八) |
信息公开主页 | 国办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对应机构 中共中央办公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英语:General Offic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简称国务院办公厅或国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办公机构,是协助国务院领导同志处理国务院日常工作的机构[1]。
国务院办公厅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七条设立的。该条规定,“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院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国务院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目录
1 机构沿革
2 职责
3 机构设置
3.1 内设机构
3.2 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
4 人员编制
5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6 参考文献
7 外部链接
8 参见
机构沿革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根据该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于1949年9月设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设置国务院秘书厅。
1970年6月,国务院秘书厅调整为国务院办公室,仍由秘书长领导。1980年5月,正式组建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3][4][5]
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承担下列职能[1]:
- 负责国务院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国务院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 协助国务院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
- 研究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请示国务院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审批。
-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对国务院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务院领导决定。
- 督促检查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国务院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 协助国务院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国务院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 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 负责国务院值班工作,及时向国务院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国务院反映的重要问题。
- 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国务院领导服务。
- 办理国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设置下列机构[1][6]:
内设机构
- 秘书一局
- 秘书二局
- 秘书三局
- 秘书四局
- 督查室
- 电子政务办公室
财务室(副司局级)- 人事司
- 行政司
- 机关党委
- 离退休干部局
国务院办公厅管理的国家局
- 国家信访局
人员编制
国务院办公厅机关行政编制为519名(含两委人员编制、援派机动编制、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其中,国务院秘书长1名、国务院副秘书长9名(含兼职),司局级领导职数4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1]。
国务院秘书长
肖捷(国务委员、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主持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机关党组)全面工作
- 正部长级国务院副秘书长
丁学东:负责国务院办公厅常务工作,保障总理、党组书记李克强日常工作
- 副部长级国务院副秘书长
丁向阳:保障副总理、党组副书记韩正日常工作
舒晓琴(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兼任国家信访局局长- 孟 扬
- 彭树杰
- 李宝荣
- 陆俊华
- 其他副部长级党组成员
辛维光: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为派驻全覆盖确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2015年1月,经中共中央审批同意,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全国人大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机关新设7家派驻机构,其中除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实行单独派驻外,其余5家实行综合派驻[7],共涵盖53个部门和单位。2015年3月下旬,中央纪委首次向这7家党和国家重要部门派驻纪检组[8][9]。2015年4月,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组正式入驻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归口监督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国家信访局9家单位。2015年4月13日,驻国办纪检组召开第一次组长办公会议;4月20日召开第一次全组会议[10]。2018年,中央纪委驻外交部纪检组改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驻国务院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
|
参考文献
^ 1.01.11.21.3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08-07-17 [2017-09-15].
^ 国家信访局:公民信访注意事项国家信访局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国人大网. 2018-03-13.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 国办确认新设秘书四局,国务院研究室单设国际研究司. 澎湃新闻. 2016-04-15 [2016-05-24].
^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人民网. 2016-01-05.
^ 不一样的改变——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工作扫描.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5-08-26.
^ 解读为何中纪委单独派驻全国人大政协机关. 新浪. 2015-04-01.
^ 走近驻国办纪检组:一个纪检组如何监督9家单位?. 凤凰网. 2015-12-18.
外部链接
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主管、新华网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国务院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秘书长、副秘书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办公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正国级单位的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办公厅
- 其他国家內閣办公厅:美国白宫办公厅、俄罗斯联邦政府办公厅、日本国內閣官房、蒙古国政府办公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