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甘区执行委员会
| 机构概况 | |
| 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 
|---|---|
| 机构类型 | 区执行委员会 | 
| 联络方式 | |
| 总部 | |
| 机构沿革 | |
| 1926.12 | 陕西党团联席会议 | 
| 1927.2 | 中共陕甘区执行委员会 | 
| 1927.7 | 中共陕西省委员会 | 
| 1933.11 | 陕西党团共同恢复工作委员会 | 
| 1934.3 | 中共西安中心市委员会 | 
| 1935.8 | 中共陕西省委员会 | 
| 对应机构 | |
中共陕甘区执行委员会(简称中共陕甘区执委)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初期的区执行委员会之一,领导中共在陕西、甘肃地区的工作。
目录
 1 历史
 
 2 主要人员
 
 2.1 陕西党团联席会议(1926年12月-1927年2月)
 
 2.2 陕甘区执行委员会(1927年2月-7月)
 
 
 
 
 
 
 3 直属地执委、支部
 
 4 参考文献
 
历史
1926年8月中共豫陕区执委撤销后,中共在陕西的地方组织一时没有上级领导。此后,黄平万、吴化之等人建立了临时性的陕西党团联席会议,黄平万为书记。
1926年12月,中共北方区执委向中共中央提议,派耿炳光作为临时特派员指挥陕西党的工作,并在短时间内成立区委。1927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共陕甘区执行委员会(陕甘区执委)正式成立,直属于中共中央,耿炳光为书记。6月,陕甘区执委决定兼理中共西安地执委的工作。此后因四一二事变的影响,陕甘区执委决定各级组织转入地下活动。7月,陕甘区执委撤销,成立中共陕西省委。[1]
主要人员
陕西党团联席会议(1926年12月-1927年2月)
- 书记:黄平万
 
- 副书记:吴化之
 
- 委员:黄平万、吴化之、魏野畴、雷晋笙、张性初(共7名,其余不详[2])
陕甘区执行委员会(1927年2月-7月)
- 书记:耿炳光
 
- 执行委员:耿炳光、魏野畴、李子洲、亢心栽(亢维恪)、陈家珍
 
- 候补执行委员:刘天章、杜衡
 
- 组织:李子洲、杜衡
 
- 宣传:魏野畴、刘天章
 
- 农委书记:亢心栽
 
- 军委书记:陈家珍
 
- 军事:魏野畴
 
直属地执委、支部
至1927年6月,中共陕甘区委下属有7个地执委、4个部委,并直属16个特别支部、4个支部。[1]
| 
 | 
 | 
 | 
参考文献
 ^ 1.01.1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第一卷:党的创建和大革命时期(1921.7-1927.7).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
 
 ^ 根据1927年9月26日中共陕西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的《党务报告》记载,党团联席会议的领导成员7人,此处5人根据吴化之回忆收录,其他2人待考。参见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 第1卷 党的创建和大革命时期 1921.7-1927.7. 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0.09: 225. ISBN 7-80136-318-3. 请检查- |date=中的日期值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