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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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府,明朝时设置的府,清朝沿用。民国初年,全国废府,故废。
洪武二年(1369年)改潮州路置。治所在海阳县(今广东省潮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省兴宁、五华、陆丰等市县以东地区。明、清有盐场。府城东有广济桥(今湘子桥)。
目录
1 历史
1.1 明朝
1.2 清朝
1.3 中华民国
2 行政区划
3 参考文献
历史
明朝
海陽縣(今潮安区)、潮陽縣(今潮阳区)、揭陽縣、澄海縣(今澄海区)、饒平縣、大埔縣、普寧縣、惠來縣、程鄉縣(今梅县区)、平遠縣、镇平县(今蕉岭),合共十一县。明朝崇祯六年(1633年)至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年)以前,是潮州府管辖县份最多的时期,时长100年。
万历三年(1575年),南澳岛设副总兵,从此分属福建、广东两省。南澳岛自隋朝大业十三年(617年)以后归属海阳县(今潮安区),洪武二年(1369年)以后属潮州府,但未建县。
清朝
海陽縣、潮陽縣(今潮阳区)、揭陽縣、澄海縣(今澄海区)、饒平縣、大埔縣、普寧縣、惠來縣、豐順縣,合共九县。另外:
清雍正十年(1732年),南澳岛福建省漳州府诏安县管辖部分,和广东省潮州府饶平县管辖部分,合置为南澳厅。其中隆澳(即今後宅镇)属广东潮州府饶平县辖地。
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划潮州府的程乡县(今梅县区)、平远县、镇平县(今蕉岭),合惠州府兴宁县、长乐县(今五华,设立嘉应州(今梅州),嘉应州治所驻程乡县(今梅州市梅县区)。实际上,嘉应州与潮州府存在某种较为密切的行政联系。
中华民国
民国元年(1912年)撤销潮州府,各县归省政府直辖。并将原南澳厅改置为南澳县,仍分属闽粤两省管辖(即一县归两省)。民国三年(1914年),因与山东省海阳县重名,海阳县改名潮安县(今潮安区)。同年6月,在广东省东部东江、韩江流域设立潮循道,驻潮安县(今潮安区);同年10月,南澳县原属福建省的云澳、青澳等处划归广东省管辖。
民国廿五年(1936年),潮安县(今潮安区)、潮陽縣(今潮阳区)、揭陽縣、澄海縣(今澄海区)、饒平縣、普寧縣、惠來縣、豐順縣、南澳县合共九县,设立为广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通称潮汕地区。广东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潮汕地区)政府初驻丰顺县,抗日战争结束后(1946年)迁回潮安县(今潮安区)。
民国卅七年(1949年)4月,原惠州府属县陸豐縣,划入由原潮州府属潮阳县、惠来县、普宁县,及南山管理局(原係潮阳县地,驻两英镇)组成的潮汕南部行政区,合共四县一局,通称潮南地区。同时,海陽縣(今潮安区)、揭陽縣、澄海縣(今澄海区)、饒平縣、豐順縣、南澳县,及汕头市政厅直辖地,合共六县一市组成汕头地区。
行政区划
潮州府辖潮州八邑:海陽縣(今潮安区)、潮陽縣(今潮阳区)、澄海縣(今澄海区)、饒平縣、揭陽縣、普寧縣、惠來縣、豐順縣。
除上述潮州八邑外,大埔縣也是潮州府较早设立的县份,但因其民俗(客家)与府城(潮语)不能通,而不视为潮州八邑之一。前述九县,合称为“潮州九县”。另外还有目前的南澳县,初设于中华民国时期,原为闽粤两省分辖,在潮州府时期尚未建县。
现潮州市管辖原海陽縣(今潮安区)与饶平县。
现揭阳市管辖原普宁县、揭陽縣、惠来县。
现汕头市管辖原潮阳县(今潮阳区)、澄海县(今澄海区)(南澳县建制于民国,潮州府时期未建县)。
現豐順縣、大埔縣屬梅州市。
参考文献
- 《明史 志第二十一 地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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