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






十四世紀的狩獵


狩獵,又稱捕獵打獵,是指人類捕殺動物,以作食物、娱乐或取得其身上有用部份的用途。雖然是古人及不少民族的主要經濟活動,但在現代許多社會的狩獵活動已受法律規範,甚至某些地方全面禁制。




目录






  • 1 歷史


  • 2 目的


  • 3 爭議


  • 4 注釋





歷史


中國狩獵行之有年,唐代柳宗元記載有永州有姓蔣的捕蛇者,世代以捕蛇為業[1]。宋朝詩人黄庭坚《戏咏江南土风》詩曰:“饭香猎户分熊白,酒熟渔家擘蟹黄。” 元好问 《薛明府去思口号》之三:“只从明府到,猎户得安眠。”明朝有專門獵虎的獵戶,戴東原稱:“明代有唐某,甫新婚而戕於虎,其婦後生一子,祝之曰:‘爾不能殺虎,非我子也。後世子孫,如不能殺虎,亦皆非我子孫也。’故唐氏世世能捕虎。”[2]


滿人的前身女真族,素為漁獵民族,故清朝皇帝打獵本是家法,嘉慶帝稱“射獵為本朝家法,綏遠實國大綱”[3]。清代有一皇家猎苑,木兰围场,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与内蒙古草原接壤。從康熙到嘉庆,皇帝每年都要率王公大臣、八旗勇士来这里举行以射猎为主的活动木兰围猎,共計有105次。



目的




1962年 冬猎


獲得食材


最基本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食材。現在,在法國用狩獵方式所獲得的野生動物的肉稱為gibier(獵物),作為有獨特風味的高級料理被食用著。


獲得各樣資源


另一個基本目的就是為了獲得皮革、油脂、骨頭、獸腳、獸牙、羽毛...等資源。


管理野生動物



  • 獵殺對人類社會有威脅的動物。

  • 獵殺對家畜與農作物有威脅的動物。

  • 獵殺入侵的外來種等,防止生態系破壞。

  • 人類的過度繁殖或是捕殺造成生態系的不平衡,為了使生態系平衡而獵殺某種特定動物。



爭議


保護原住民的狩獵需求,維護僅存的傳統文化,不少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内允许原住民有限制地进行傳統狩猎。例如美國印第安人或爱斯基摩人,在当地法律的规定規範内,印第安人可以猎杀驯鹿等动物;爱斯基摩人可以猎杀鲸鱼、海豹。
但非原住民以娛樂為目的之狩獵始终是一个在国际上备受争议的议题。



注釋





  1. ^ 柳宗元〈捕蛇者說〉


  2. ^ 《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一


  3. ^ 嘉庆“木兰记碑”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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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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