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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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英语:duty),指应尽的責任[1],應該要做的事。義務可能來自於宗教、倫理道德、社會關係、法律等規定。
目录
1 字源
2 宗教义务
3 道德义务
4 法律义务
5 参考资料
字源
這個名詞譯自英语:Duty。最早源自拉丁語:debere或debitum,本來是指債務,變成古法語devoir的過去分詞due。變成中古英文duete,最終成為英文名詞,意指虧欠的債務,應該要做的事。類似的名詞還有obligation、liability等。
漢語譯名最早來自丁韙良譯《萬國公法》,其中使用了權利與義務的譯語。這個譯作流傳至日本後,影響了西周及法學家箕作麟祥,箕作麟祥的著作又反過來影響了中國。
有两个意思:
- 一个人在法律或道义上所应负的责任,如兵役、赡养等,包括作为义务与不作为义务;
- 一个人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无偿地做一件事,如义务劳动、义工等。
宗教义务
道德义务
对父母“孝”、对朋友“义”是儒家傳統提倡的行為[2]。
法律义务
参考资料
^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 (编). 现代汉语词典 第6版.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2年. ISBN 978-7-100-09354-5.
^ 中国古代儒家“孝道”观浅探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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