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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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 de Backer所繪的「最後審判的啟示」
啟示(希臘文:ἀποκάλυψις),原意是「揭開」,是基督教《聖經》中的常見詞彙,是指神藉著創造、歷史、人的良知和聖經的記載,向人類揭示神自己。[1]《聖經》说明神以耶稣基督揭示他自己[2];耶穌基督就是神啟示的縮影[3]。
目录
1 啟示的分類
1.1 一般的啟示
1.2 特殊的啟示
2 参考文献
3 参见
啟示的分類
啟示可以分為「一般的啟示」和「特殊的啟示」:
一般的啟示
神藉著歷史和自然界啟示他自己,使人類知道神的存在、權柄及能力。
特殊的啟示
神藉著他兒子基督道成肉身和聖經啟示神自己,基督就是父神自己精確的再現,向有罪的人類表明;也藉著救贖,恢復人與神的溝通。
参考文献
^ 慕迪神學手冊,殷保羅(Paul P. Enns)著、姚錦森譯,福音證主協會。
^ 加拉太書1:11-12
^ 加拉太書1:16
参见
- 启示录
- 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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