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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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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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 乡级行政区 |
位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級 | 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 |
創建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數量 | 7957个[1](2015) |
應用範圍 | 省、自治区、直辖市 |
本级政府 | 街道办事处 |
下級 | 社区、行政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区划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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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级行政区 省 直辖市 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
副省级行政区 副省级市 副省级自治州 副省级市辖区 |
地级行政区 地区 地级市 自治州 盟(內蒙古) |
副地级行政区 副地级市 省直管市 省直管县 省直管区 |
县级行政区 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可称“地方” 县 自治县 县级市 市辖区 旗(內蒙古) 林区 特区 特别行政区 工农区(已废除) |
类似县级单位 行政管理区 管理委员会 |
乡级行政区 乡 民族乡 镇 街道 苏木(內蒙古) 县辖区 |
类似乡级单位 行政管理区 管理委员会 地区办事处(北京) 农场、监狱、大学城等 |
村级行政区划单位 非行政区,无本级政府机构,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行政村 社区 嘎查(內蒙古)、牧委会(青海) |
其他术语 地理大区、经济区 国家中心城市、区域中心城市 计划单列市、较大的市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 经济特区、开发区、新区 经济发达镇 (擬升格為縣級市或市轄區的鎮) |
历史:清朝 → 民国 → 共和国 |
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街办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派出的机关[2]。其辖区为街道,与乡和镇同属乡级行政区。根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全境有街道办5,904个[3]。
由于当代中国大陆地区城市化的加快,有很多县份相继设置街道作为行政区划单位,渐渐朝“市建制”转变。如2009年9月,湖南省长沙县撤销星沙镇,设立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办事处[4];重庆丰都县设有名山街道办事处、山东高唐县设有鱼丘湖街道办事处、广东龙门县设有龙城街道办事处等。有些地级市的辖区的行政机构用“区办事处”来代替区政府职能,如广东东莞莞城区办事处、中山石岐区办事处等。此外,很多地区伴随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最具典型的为北京近郊乡镇,这些地区仍旧保留原来的乡镇建制,乡镇政府加挂“地区办事处”牌子,乡镇以下的区划单位以社区为主。
从2000年代起,街道办事处面临着功能调整乃至存废之争。成立于2003年的北京市石景山区的鲁谷社区是较早进行改革的地区之一。2010年,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撤销了区内所有街道办事处,改为区直管社区,此后铜陵市乃至安徽省逐步推广该区的做法,许多街道办事处逐步被撤销。2011年8月,铜陵市狮子山区的街道办事处被全部撤销。
历年街道数量
年份 | 街道 |
---|---|
1986年 | 5718 |
1994年 | 5372 |
1995年 | 5596 |
1996年 | 5565 |
1997年 | 5678 |
1998年 | 5732 |
1999年 | 5904 |
2000年 | 5902 |
2001年 | 5972 |
2002年 | 5516 |
2003年 | 5751 |
2004年 | 5904[5] |
2005年 | 6152 |
2006年 | 6355 |
2007年 | 6434 |
2008年 | 6524 |
2009年 | 6686 |
2010年 | 6923 |
2011年 | 7194 |
2012年 | 7282 |
2013年 | 7566 |
2014年 | 7696 |
2015年 | 7957[6] |
2016年 | 8105 |
参考文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户网站. [2017-05-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5-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04年)》第68条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国机构网,2007年05月22日。
^ 存档副本. [2005年10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5年10月27日).
^ 湖南民政信息网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0-12-20.:《2009年湖南省行政区划调整公告(5号)》(湘民行发[2009]10号)
^ 数据源自民政部《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简册2005的街道总数为5829个
^ 数据源自民政部《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