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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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行政區劃範圍包含臺灣本島、澎湖群島以及多個附屬島嶼,起始於荷蘭與西班牙統治時期,西班牙人於北台曾設有3個省區。現今主要根據中華民國相關法律規定,劃分為1個省(即臺灣省)、6個直轄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其中臺灣省下轄11個縣、3個市。[1]
目录
1 臺灣現行行政區劃
1.1 臺灣省
1.2 直轄市
1.3 縣
1.4 市
1.5 鄉鎮市區
2 行政區劃沿革
2.1 西班牙統治時期
2.2 明鄭時期
2.3 清治時期
2.3.1 臺廈道時期
2.3.2 臺灣道時期
2.3.3 福建臺灣省時期
2.4 日治時期(1895年-1945年)
2.4.1 縣廳時期
2.4.2 廳制時期
2.4.3 州廳時期
2.5 中華民國時期
3 未實現的區域草案
3.1 1945年3月
3.2 1945年8月
3.3 1947年6月
3.4 1949年
3.5 1950年7月
3.6 1997年
4 參考文獻
4.1 引用
4.2 来源
5 外部連結
6 参见
臺灣現行行政區劃
臺灣地圖 | No. | 名稱 | 下轄區域 | 政府所在 | 面積(km²) | 人口 | 首長 | |
---|---|---|---|---|---|---|---|---|
陸域 | 海域[2] | |||||||
1 2 4 5 6 7 8 9 3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 省 | |||||||
- | 臺灣省 | 3市11縣 |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 | 25110.0037 | 40837.0399 | 7,096,547 | 吳澤成 | |
直轄市 | ||||||||
1 | 臺北市 | 12區 | 信義區 | 271.7997 | 0 | 2,669,639 | 柯文哲 | |
2 | 新北市 | 29區 | 板橋區 | 2052.5667 | 2966.7265 | 3,991,411 | 朱立倫 | |
3 | 桃園市 | 13區 | 桃園區 | 1220.9540 | 1,130.2383 | 2,213,379 | 鄭文燦 | |
4 | 臺中市 | 29區 | 西屯區 | 2214.8968 | 1,663.7394 | 2,797,874 | 林佳龍 | |
5 | 臺南市 | 37區 | 安平區、新營區 | 2191.6531 | 2,592.7310 | 1,884,036 | 李孟諺(代理) | |
6 | 高雄市 | 38區 | 苓雅區、鳳山區 | 2951.8524 | 2,726.8354 | 2,772,820 | 許立明(代理) | |
臺灣省 | ||||||||
7 | 基隆市 | 7區 | 中正區 | 132.7589 | 3,585.4177 | 370,368 | 林右昌 | |
8 | 新竹市 | 3區 | 北區 | 104.1526 | 387.5623 | 444,406 | 林智堅 | |
9 | 嘉義市 | 2區 | 東區 | 60.0256 | 0 | 268,699 | 涂醒哲 | |
10 | 新竹縣 | 1市3鎮9鄉 | 竹北市 | 1427.5369 | 333.9971 | 556,056 | 邱鏡淳 | |
11 | 苗栗縣 | 2市5鎮11鄉 | 苗栗市 | 1820.3149 | 1,741.4762 | 550,085 | 徐耀昌 | |
12 | 彰化縣 | 2市6鎮18鄉 | 彰化市 | 1074.3960 | 3,313.6481 | 1,278,311 | 魏明谷 | |
13 | 南投縣 | 1市4鎮8鄉 | 南投市 | 4106.4360 | 0 | 498,117 | 林明溱 | |
14 | 雲林縣 | 1市5鎮14鄉 | 斗六市 | 1290.8326 | 1,220.4274 | 687,646 | 李進勇 | |
15 | 嘉義縣 | 2市2鎮14鄉 | 太保市 | 1903.6367 | 336.1701 | 508,038 | 張花冠 | |
16 | 屏東縣 | 1市3鎮29鄉 | 屏東市 | 2775.6003 | 5,771.4292 | 827,051 | 潘孟安 | |
17 | 宜蘭縣 | 1市3鎮8鄉 | 宜蘭市 | 2143.6251 | 2,145.3078 | 455,592 | 陳金德(代理) | |
= 直轄市 = (省轄)市 = (省轄)縣 | 18 | 花蓮縣 | 1市2鎮10鄉 | 花蓮市 | 4628.5714 | 2,790.9131 | 328,444 | 蔡碧仲(代理) |
19 | 臺東縣 | 1市2鎮13鄉 | 臺東市 | 3515.2526 | 11,274.6894 | 219,342 | 黃健庭 | |
20 | 澎湖縣 | 1市5鄉 | 馬公市 | 126.8641 | 7,936.0015 | 104,392 | 陳光復 |
臺灣省
臺灣省目前由中華民國行政院管轄。根據2000年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規定,省不再是地方自治團體,省政府由地方自治團體行政機關轉型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關,成為虛級省。臺灣省劃分為11個縣及3個市,臺灣省政府設於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
直轄市
直轄市為地方自治團體,直接隸屬於行政院,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直轄市以下分設區,區以下設里,里之下設有鄰
- 目前臺灣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六直轄市。
- 註:東沙群島、南沙群島太平島、中洲礁由高雄市旗津區中興里代管。
縣
縣在1998年精省前曾隸於省政府,現今則視業務,分受區域聯合服務中心,或行政院各部會駐中部辦公室管轄。縣以下分設有鄉、鎮、縣轄市。2007年地方制度法修正之後,增列縣人口達200萬人以上,在未升格為直轄市前,部分準用直轄市編制。過往的臺北縣和桃園縣在升格為直轄市(即今新北市和桃園市)前,曾準用有關規定。
- 目前臺灣有11個縣
- 新竹縣
- 苗栗縣
- 彰化縣
- 南投縣
- 雲林縣
- 嘉義縣
- 屏東縣
- 宜蘭縣
- 花蓮縣
- 臺東縣
- 澎湖縣
- 註:釣魚臺列嶼隸屬於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龜山島隸屬於宜蘭縣頭城鎮龜山里。
市
市與縣同級,舊法規中稱省轄市;精省前曾隸於省政府,現今則視業務,分受行政院各部會駐中部辦公室,或區域聯合服務中心管轄。人口聚居達50萬人以上未滿125萬人,且在政治、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地區得設市。市以下分設區,區以下設里,里之下設有鄰。
- 目前臺灣有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等三市。
鄉鎮市區
鄉、鎮、縣轄市、區,是四種行政區位階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區劃名詞。鄉、鎮、縣轄市為縣下之劃分,為地方自治團體,有自己的首長選舉、民意機關、自治財源等。法規規定人口聚居達十萬人以上未滿三十萬人,且工商發達、自治財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設施完全之地區,得設縣轄市;而對鄉鎮則未規定設立標準。區則為直轄市或市下之劃分,非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由所屬市長指派,不設民意機關。
- 目前臺灣共有368個鄉鎮市區;146鄉、38鎮、14縣轄市、170區。
- 鄉以內之劃分為村;鎮、縣轄市及區以內則劃分為里。村、里設民選村、里長一名,為臺灣最基層之地方選舉。村、里之下又劃分為鄰。
行政區劃沿革
西班牙統治時期
把當時的臺灣劃分成以下地理區(或称省区),分別為淡水河流域的淡水省區(Tamchui)、宜蘭平原的噶瑪蘭省區(Cabaran)、從花蓮立霧溪口至秀姑巒溪口的海岸與縱谷地帶的哆囉滿省區(Turoboan)[3]。
明鄭時期
西元1661年鄭成功攻下臺灣,五月佔普羅民遮城,改赤崁為東都明京,總名「東都」。設一府二縣,以新港溪(今鹽水溪)為界,溪北屬天興縣,溪南屬萬年縣;另設一司為澎湖安撫司。鄭成功死後,其子鄭經改東都為東寧,並於承天府之上再設東寧總制府。另升天興縣與萬年縣為州。又於澎湖安撫司外加設南北路兩安撫司。基層行政區劃部分,承天府下轄四坊一鎮;天興州下轄十三里,萬年州下轄十一里,安撫司下轄四社管轄原住民。
清治時期
臺廈道時期
清朝康熙年間將臺灣納入版圖後設立了臺廈道,與廈門共署,並同時隸屬於當時的福建省。(道為中國清朝行政區劃之一,其地位在省與府之間。(內政年鑑))臺灣島方面,設一府三縣。而總管廈門與臺灣的臺廈道道署設於廈門,臺灣府則設於臺南。而基層行政區劃則沿襲明鄭時期,各縣下劃分堡里鄉澳,其下再轄自然村等級的街庄社鄉。
1684年(康熙23年)臺廈道轄下設一府三縣:新港溪(今鹽水溪)以北為諸羅縣,新港溪至二仁溪之間為臺灣縣,二仁溪以南為鳳山縣。1723年(雍正元年)臺廈道轄下設一府四縣:將諸羅縣之虎尾溪以北增設彰化縣。
臺灣道時期
1727年(雍正5年)臺廈道的臺灣府部分正式與廈門分離,成立臺灣道,並將道署設於臺灣縣[4],設一府四縣二廳,1731年(雍正9年)彰化縣之大甲溪以北劃歸淡水廳。1787年(乾隆52年)平定林爽文起義後,將諸羅縣改為嘉義縣。1811年(嘉慶16年)增設噶瑪蘭廳
1875年(光緒元年)分北部為臺北府,轄宜蘭縣、基隆廳、淡水縣、新竹縣;臺灣府轄臺灣縣、嘉義縣、鳳山縣、彰化縣、澎湖廳、恆春縣、卑南廳、埔里社廳;臺灣道共設二府八縣五廳。
福建臺灣省時期
1885年(光緒11年)朝廷敕命臺灣建省,設一道二府八縣五廳。1887年(光緒13年)臺灣才獨立設省,因為與福建省仍有部分行政業務,因此官方正式名稱稱為福建臺灣省,不過一般仍稱分治後的臺灣為臺灣省;建省後省城擇於原彰化縣橋仔圖(今臺中市),並於省城所在地新設臺灣府及臺灣縣,原臺灣府改稱臺南府,原臺灣縣改稱安平縣;全省共設一道三府十一縣三廳一直隸州,。1894年(光緒20年)臺北府增設南雅廳,並將省城移至臺北府淡水縣,臺灣形成三府十一縣四廳一直隸州。
日治時期(1895年-1945年)
臺灣日治時期的行政區劃,共計經歷十次的更動。其中依劃分方式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從1895年的三縣一廳起,陸續在縣及廳的數目上增減;之後在1901年把縣廢除,全臺共設20個廳,8年後,縮編為12個廳;到最後1920年改設五州二廳。
縣廳時期
日本尚未接收時便已規劃將臺灣原三府改為三縣,原三府下轄的縣、廳則改為縣下轄的支廳;此外原本與府同級的臺東直隸州則降級成臺南縣轄的支廳,另外將原臺南府澎湖廳升格為與縣同級的澎湖島廳,另將臺南府的嘉義縣改劃為臺灣縣下轄的支廳。實際開始接收後因遭遇到反抗,臺灣、臺南兩縣無法實施,而暫時使用派出性質的民政支部,其下支廳則暫使用出張所。1896年平定臺灣各地反抗後,將原規畫實施,其中臺灣民政支部則改名為臺中縣,其下轄嘉義出張所則又改回臺南縣轄,其餘與原規劃相同。
1897年將全臺改劃為六縣三廳:臺北縣、新竹縣、臺中縣、嘉義縣、臺南縣、鳳山縣、宜蘭廳、臺東廳、澎湖廳,並廢除支廳,改為辨務署,全臺共78個辨務署;原明清以來的堡里鄉澳也逐漸失去行政區劃功能,成為地籍、戶籍區劃單位;1898年因為財政困難,將六縣改回三縣,其下辨務署縮減為39個,而澎湖、臺東兩廳下辨務署改為出張所。之後辨務署逐漸縮減,至1900年剩24個。1901年分臺南縣一部分成立恆春廳,並將宜蘭、恆春兩廳下轄辨務署改為出張所。
廳制時期
1901年底廢除三縣,將其下轄的辨務署升格為廳(部分有整併),全臺加上原本的四廳共二十廳。而原廳下轄的出張所也廢除,全臺改為廳下轄支廳,並在支廳下與街庄社鄉之間設置輔助行政機關區。1904年完成全臺土地調查,自然村等級的街庄社鄉被大量整併,並成為有界線的行政村。1909年將二十廳整併為十二廳,並將區改為正式行政區劃。
州廳時期
1920年將除了花東兩廳以外的地方實施與日本內地的縣類似的州制(花東兩廳則繼續使用原本的制度),州下轄郡市,郡下轄街庄,市街庄下轄大字,大字下有些還有小字;全臺共分五州二廳:臺北州、新竹州、臺中州、臺南州、高雄州、臺東廳、花蓮港廳;此外正式將蕃地劃入管轄。
1926年高雄州澎湖郡升格為澎湖廳;1937年花東兩廳也實施郡市、街庄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前面幾次區域的變動相當頻繁,每次存在時間不長,而1920年的這次區域的劃分所持續的時間最長,也相當程度地影響戰後中華民國政府規劃臺灣的行政區劃。
中華民國時期
- 1945年8月31日,頒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9月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在重慶成立臨時辦公處。9月20日,正式公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10月2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開始在臺灣運作。
- 1945年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分設8縣(臺北縣、新竹縣、臺中縣、臺南縣、高雄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9個省轄市(基隆市、臺北市、新竹市、臺中市、彰化市、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市)與2個縣轄市(宜蘭市、花蓮市)。
- 1947年4月22日,行政院會議決議撤銷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
- 1948年東沙島與南沙太平島改隸屬於海南特別行政區。
- 1949年臺北縣北投鎮、士林鎮獨立直屬於草山管理局。
- 1950年8月,臺灣省劃分臺北、基隆、臺中、臺南、高雄等5個省轄市,及臺北、宜蘭、桃園、新竹、苗栗、彰化、臺中、南投、臺南、嘉義、雲林、高雄、屏東、臺東、花蓮、澎湖等16個縣,草山管理局於3月先行更名為陽明山管理局。同年區署廢止,鄉鎮直接隸屬縣。
- 1956年臺灣省政府原位於臺北市,疏遷至南投縣中興新村辦公。
- 1967年臺北市改為直轄市,1968年納入臺北縣北投、士林(陽明山管理局)、內湖、南港、景美、木柵6鄉鎮。
- 1973年7月,將臺中縣和平鄉所轄的梨山、平等2村劃出設立梨山建設管理局。
- 1974年1月,陽明山管理局撤銷。
- 1979年7月,高雄市改為直轄市,同時高雄縣小港鄉劃歸高雄市。另原屬海南特別行政區的東沙群島、南沙太平島與中洲島劃歸高雄市代管。
- 1981年3月,梨山建設管理局撤銷併入臺中縣。
- 1982年7月,新竹、嘉義二縣轄市升格為省轄市;將原屬新竹縣的香山鄉,劃歸新竹市,改為香山區。
- 1998年12月省政府精省計畫實施,臺灣省虛級化。
- 2007年10月1日,臺北縣準用部分直轄市規定。
- 2010年12月25日,新北市(原臺北縣)、臺中市(原臺中縣市合併)、臺南市(原臺南縣市合併)、高雄市(原高雄縣市合併)等四直轄市成立。
- 2011年1月1日,桃園縣準用部分直轄市規定。[5]
- 2014年12月25日,桃園市(原桃園縣)直轄市成立,行政區劃變為6直轄市、3市、13縣。
未實現的區域草案
1945年3月
省轄市 | 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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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縣 | 二級縣 | 三級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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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
省轄市 | 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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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6月
此時的未實現計劃,將臺灣分置為11縣5省轄市。計劃中的縣市名稱與現行名稱對照如下:
例:現行名稱→當時計劃
桃園市→新竹縣
新竹縣→長風縣
苗栗縣→竹南縣
臺中縣→豐原縣
臺中市→中正市
彰化縣→臺中縣
雲林縣→長溪縣
臺南市→成功市
1949年
此時的未實行行政區劃規劃與1947年6月的差別並不多,僅一些不同,如下表:
例:現行名稱→當時計劃
桃園市+新竹縣湖口鄉、新豐鄉→新竹縣
新竹市+苗栗縣+新竹縣(不包括湖口、新豐兩鄉)→人和縣
臺中縣→豐原縣
南投縣→大觀縣
彰化縣→臺中縣
雲林縣→長溪縣
1950年7月
此時的未實行行政區劃規劃與1950年正式行政區的差別如下表:
金山鄉、萬里鄉併入基隆市。
新豐鄉、湖口鄉併入桃園縣。
通霄鎮、苑裡鎮併入臺中縣,縣治設於清水鎮。
大里鄉、太平鄉、烏日鄉、霧峰鄉併入南投縣。
竹山鎮、鹿谷鄉併入雲林縣。
四湖鄉、元長鄉、口湖鄉、水林鄉及北港鎮併入嘉義縣。
楠梓區、高雄縣(不包含美濃鎮、六龜鄉、茂林鄉、桃源鄉和三民鄉),設為獨立出鳳山縣。
小港鄉併入高雄市。
美濃鎮、六龜鄉、茂林鄉、桃源鄉、三民鄉併入屏東縣。
1997年
由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所發表的未實現計劃,將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當時的兩省兩市(臺灣省、福建省、臺北市及高雄市)重新劃分為六省三市一特區。此外,縣市級行政區方面也做出相當的調整。
規劃之行政區 | 對應原有行政區 | |
---|---|---|
省級行政區 | 縣級行政區 | |
北基省 | 基隆市 | 基隆市加上臺北縣的汐止市、瑞芳鎮、平溪鄉、雙溪鄉、貢寮鄉。 |
北一縣 | 三重市、新莊市、蘆洲市、淡水鎮、五股鄉、泰山鄉、林口鄉、三芝鄉、石門鄉、八里鄉、金山鄉、萬里鄉。 | |
北二縣 | 板橋市、土城市、樹林市、鶯歌鎮、三峽鎮。 | |
北三縣 | 中和市、永和市、新店市、深坑鄉、石碇鄉、坪林鄉、烏來鄉。 | |
臺北市 | 臺北市(未變)。 | |
桃苗省 | 桃一縣 | 桃園市、八德市、大溪鎮、龜山鄉、蘆竹鄉、大園鄉、復興鄉。 |
桃二縣 | 中壢市、平鎮市、楊梅鎮、龍潭鄉、觀音鄉、新屋鄉。 | |
新竹縣 | 新竹市,新竹縣。 | |
苗栗縣 | 苗栗縣(未變)。 | |
中投省 | 臺中縣 | 豐原市、東勢鎮、大甲鎮、清水鎮、沙鹿鎮、梧棲鎮、后里鄉、神岡鄉、潭子鄉、大雅鄉、新社鄉、石岡鄉、外埔鄉、大安鄉、大肚鄉、龍井鄉、和平鄉。 |
彰一縣 | 彰化市、鹿港鎮、和美鎮、線西鄉、伸港鄉、福興鄉、秀水鄉、花壇鄉、芬園鄉、大村鄉、埔鹽鄉。 | |
彰二縣 | 員林鎮、溪湖鎮、田中鎮、北斗鎮、二林鎮、埔心鄉、永靖鄉、社頭鄉、二水鄉、田尾鄉、埤頭鄉、芳苑鄉、大城鄉、竹塘鄉、溪洲鄉。 | |
南投縣 | 南投縣(未變)。 | |
臺中市 | 臺中市加上臺中縣的大里市、太平市、霧峰鄉、烏日鄉 | |
嘉南省 | 雲林縣 | 雲林縣(未變)。 |
嘉義縣 | 嘉義縣、嘉義市。 | |
南一縣 | 新營市、鹽水鎮、白河鎮、麻豆鎮、佳里鎮、學甲鎮、柳營鄉、後壁鄉、東山鄉、下營鄉、六甲鄉、官田鄉、大內鄉、西港鄉、七股鄉、將軍鄉、北門鄉。 | |
南二縣 | 永康市、新化鎮、善化鎮、新市鄉、安定鄉、山上鄉、玉井鄉、楠西鄉、南化鄉、左鎮鄉、仁德鄉、歸仁鄉、關廟鄉、龍崎鄉。 | |
臺南市 | 臺南市(未變)。 | |
高屏省 | 高一縣 | 鳳山市、林園鄉、大寮鄉、大樹鄉、大社鄉、仁武鄉、鳥松鄉。 |
高二縣 | 岡山鎮、旗山鎮、美濃鎮、橋頭鄉、燕巢鄉、田寮鄉、阿蓮鄉、路竹鄉、湖內鄉、茄萣鄉、永安鄉、彌陀鄉、梓官鄉、六龜鄉、甲仙鄉、杉林鄉、內門鄉、茂林鄉、桃源鄉、三民鄉。 | |
屏東縣 | 屏東縣(未變)。 | |
澎湖縣 | 澎湖縣(未變)。 | |
高雄市 | 高雄市(未變)。 | |
花東省 | 宜蘭縣 | 宜蘭縣(未變)。 |
花蓮縣 | 花蓮縣(未變)。 | |
臺東縣 | 臺東縣(未變)。 | |
金馬特別行政區 | 金門縣 | 金門縣(未變)。 |
馬祖縣 | 連江縣。 | |
註一:北基省、桃苗省、中投省、嘉南省、高屏省、花東省等六個省份的名稱皆未定。 |
參考文獻
引用
^ 地方行政區域簡介. 內政部民政司. [2018-07-03] (中文(台灣)).
^ 內政部營建署綜合計畫組「海域區」專區
^ 哆囉滿的位置考證可參見,詹素娟,Sanasai傳說圈的族群歷史圖像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4-01-03.,平埔文化資訊網
^ 劉寧顏編,《重修臺灣省通志》及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6-09-11.
^ 100年元旦 桃園縣升準直轄市
来源
- 书籍
- 劉寧顏 編:《重修臺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 施亞軒:《臺灣的行政區變遷》,臺北:遠足文化出版社,2003年。
外部連結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参见
- 臺灣歷史
- 中華民國行政區劃
- 臺灣行政區面積表
- 臺灣行政區人口列表
- 臺灣行政區人口密度表
- 臺灣地區鄉鎮市區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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