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名
在生物分类学中,學名按字面即為科學名,名词组合基于拉丁文文法。它在科學,特別是生物學上使用的名稱。例如,廣為人所接受的植物(生物)名稱;它也受到國際植物命名法規(ICBN)之規範。[1]
學名的第一個字需大寫。而習慣上,在科學文獻的印刷出版時,學名之引用常以斜體表示,或是於正排体學名下加底線表示[2]。學名内所指的有可能是一種生物、一屬的生物或一科的生物。这可因為不同的國際命名法規,有不同的變化。原則上,一種生物的學名只有一個,而這一個學名也只會用來稱呼這一種生物,但目前命名法規各自獨立,因此有可能出現同種動物、植物用同樣的學名。相對的親屬生物可能還有許多不同的名字,學名以外的名字均為俗名。學名使用拉丁化文字,而俗名沒有限制。除拉丁学名外的其他任何名称都是俗名。[3]
目前已知最長的學名為雙翅目水虻科的Parastratiosphecomyia stratiosphecomyioides,由42個字母組成,意思是「擁有近似黃蜂飛行姿態而接近水虻的」。最短的學名則分別為南蝠的 Ia io 和奇翼龍的 Yi qi,都僅有4個字母。
最初,为了避免交流障碍,所以采用欧洲中古时期通用的拉丁语作为学名。但是后来,学者开始使用其他语言来为生物命名学名(但学名词尾、语法仍符合命名法),使得生物的学名中包含了来自世界各种语言的词汇。如奇翼龍的 Yi qi、神兽属的Shenshou、仙兽属的Xianshou、寐龙属的Mei及其下物种寐龙的Mei long等词语来自中文。
由于学名与汉语差异极大,中国学者会专门为学名起一个汉语译名(通常是意译)用于汉语文章中,以方便科普和日常使用,同国际上使用的拉丁语学名类似,原则上,汉译学名也要求一致性,不允许异物同名和同物异名,名词委负责审定汉译学名并处理异物同名和同物异名问题,对于同物异名会选取一名作为标准名称,其余名称作为别名。其他很多语言(如英语)则倾向于直接在文章中使用学名,而非另起一个本地化的译名。日语中,一些学名有本地化的译名,一些学名采用片假名转写的音译名。
目录
1 命名法規
2 命名方式
2.1 單名法
2.2 二名法
2.3 三名法
2.4 多名法
3 其他符号
4 参考文献
命名法規
國際動物命名法規(International Code of Zoological Nomenclature, ICZN)
國際植物命名法規(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ICBN)
國際細菌命名法規(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of Bacteria, ICNB)
命名方式
以學名由幾個字組成可分為:
單名法
動物、植物屬以上的分类单元的學名用單名法,用一个拉丁化的词表示,首字母大写,属名用斜体,其他则用正体。在某些階級有特定使用的字尾,例如植物科的學名字尾為aceae。在后面还可以接或不接命名人的名字。新命名的分类则在名称后加“nov.”。
二名法
動物、植物種的學名目前使用二名法,由屬名+种加词+命名人姓氏+命名时间組合而成。其中命名人姓氏和命名时间一般可省略不写。屬名+种加词则必须使用斜体。
三名法
对于亚种(sub.)、变型(f.)等则采用三名法:属名+种加词+等级术语缩写+亚种/变种的加词+命名人姓氏+命名时间。其中等级术语缩写一般省略不写。
多名法
很多名字合在一起。
其他符号
当名称不确定时,使用“?”表示。对于二名法,放在属名前,表示属名、种名都不确定;放在属名后,则表示属名不确定;放在命名人后或种名后则表示种名不确定。
参考文献
^ [Simpson, M. G. 2006. Plant Systematics. p. 571. MA: Elsevier-Academic Press.]:「Scientific name: A formal, universally accepted name,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which (for plants, algae, fungi and organisms traditionally treated as such) are provid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 车振明. 微生物学. 科学出版社. 2011年6月: 8頁. ISBN 978-7-03-031216-7 (中文(简体)).
^ 國際動物命名規約(第四版)。翻譯:于名振。審訂:邵廣昭、陳錦生、吳文哲、蕭旭峰。水產出版社. 2009年3月修訂二版. ISBN 957-8596-69-3.(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