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开发援助
政府开发援助(英语: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缩写为ODA;又称政府发展援助、官方发展援助)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经济援助。根据经济合作组织(OECD)开发援助委员会(DAC)的定义:ODA是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的,用于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的,赠与水平25%以上的赠款或贷款。
ODA的官方色彩讓其不僅是金錢往來,通常援助國的無形影響力也將藉由援助逐漸進入對象國,從而也是一種政治工具,例如美國對歐洲的马歇尔计划算得上是戰後第一種大型ODA,阿富汗战争后各国为卡尔扎伊政府提供捐助也是一種ODA。
目录
1 OECD國家總額
2 日本對華ODA
3 参考文献
3.1 引用
3.2 来源
4 外部链接
5 参见
OECD國家總額
OECD國家戰後對外政府對政府援助總額
歐盟 – $866.6億美金
美國 – $315.5億美金
英國 – $178.8 億美金
德國 – $140.6 億美金
日本 – $118 億美金
法国 – $113.8 億美金
瑞典 – $58.3億美金
挪威 – $55.8 億美金
荷蘭 – $54.4 億美金
加拿大 – $49.1 億美金
澳大利亚 – $48.5 億美金
日本對華ODA
日本對華ODA是長期以來爭議較大的議題,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同中華民國政府一樣,免除了日本明治維新後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各起戰事的官方戰爭賠償,對此日本部分政經界人士深表感激。而同時中國的發展需要日本的資金、技術,於是有部分人士認為中日政府雙方達成默契,以日本政府發展援助的形式在某種程度上彌補中國放棄戰爭賠償的經濟損失。但是迄今为止中日政府均没有公开正式承认ODA与战争赔偿有关,如日本庆应大学教授国分良成認為這只是民間一種心理上的詮釋,造成此一概念流傳,此有兩大誤解:
- 如果是「賠償」眾所周知是單方的付出款,無須償還,但ODA是貸款必須償還,2013年底中國歸還總額已超1萬億日元,扣除無償援助的10%的資金,剩余欠款有1萬6000億日元。
- 賠償無任何附加條件,但ODA前兩筆貸款有附加必須採購日本廠商條件,直到第三筆後才逐漸解除。[1]
日本對華日元貸款始於1979年。截至2006年6月日本政府已累計向中國承諾提供日元貸款協議金額約32078.54億日元,用於242個項目的建設。截至2006年5月底中國實際使用日元貸款約23864.13億日元,使用日本無償援助累計1376億日元(約合12.5億美元),用於136個項目的建設。與其他無償資金援助的比例遠超中國的ODA對象國相比中國年年都按時歸還本金和利息。日本給中國貸款時以美元計算,還款時以日元計算,之間的匯率風險與獲利都由中國接受,2005年起日本對華日元貸款持續減少。[2]在日本外务省网站所列的ODA交换公文列表中,2009年起不再有对华借款援助的公文,2012年起不再有对华无偿援助的公文。[3]2018年10月25日,日本对华ODA正式结束。[4]
參與第一次对华日元贷款的日方决策关键人物,外相大来佐武朗認為這整體政策是雙方各取其利的一種必然:
- 日方利益
中國經濟發展將帶來社會穩定,較不易向外尋求戰爭:日本大平首相曾说“如果中日处于敌对关系,日本的安全保障将成为极其困难的事。从这个角度看,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以及经济合作,对于确保日本的安全来说,其价值不下于几千万亿日元。”
中國快速現代化能源和交通,有利對日出口原物料:从前期利用贷款建立项目来看,的确也主要集中在港口、能源、运输等领域,日後大庆油田等也開始對日出口。
幫助日大型廠商進入中國市場:ODA前兩筆貸款有附加必須採購日本廠商條件,之後雖放寬但後續依然有限定两国间采购等條件,間接幫助日本重機具出口。
- 中方利益[5]
條件較優:ODA的利率和偿还条件比商业机构和国际机构的贷款要优惠得多,避開了向美國主導的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賠償有害論:當年中方政治觀點認知战败国负巨额战争赔偿对和平是有害的,从第一次大战后德国例子来看就很清楚,故不要求賠償。
確實需要日本技術:日本科技不低於美國和歐洲,當時的氣氛下再透過ODA項目合作,日方輸出技術誠意明顯較大。
参考文献
引用
^ 必须正确认识日本对华援助
^ 日本对华援助调查
^ List of Exchange of Notes |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Japan. www.mofa.go.jp. [2018-06-03] (英语).
^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訪中協議結束40年援助. 信傳媒. [2018年10月25日].
^ 日本对华援助与战争赔偿毫无关系
来源
ODA的历史(pdf)(英文)
- 日本对华援助三十年
- 日本30多年对华援助近2900亿人民币
- 日本对华ODA(政府开发援助)的来龙去脉
外部链接
参见
- 日本政府发展援助